撰写文书是我国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,是指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,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为当事人书写有关法律文书的业务活动。在律师向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,撰写法律文书是律师的法律功底、逻辑思维、文字表达能力等的综合体现,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养的一个重要尺度。
具体到刑事案件,晓峰律师事务所律师撰写文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是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、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。以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为例,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当事人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,一旦被刑事拘留,迫切需要律师为其代写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,以证明其无罪、罪轻的法律文书。因此找一位懂法律、懂政策并且办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撰写一份论点明确、叙述清楚、请求具体、合乎法律规定的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,专业的法律文书除了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之外,还包括对于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《控告书》、审查起诉阶段关于案件事实方面证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的《法律意见》等,其作用不亚于法庭审判阶段的《辩护词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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